一方白屏上两种文化在摩擦。
摩擦——只在一张白嫩的小脊背上,也许是由一片剔透的钝玉来执行的,来来回回,每一下都传递着爱的温度,却摩擦出了烽烟战火。
也摩擦出观者眼中泪,心中血,脑中的沉默。
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圣路易斯市,剧中男主角许大同和太太简宁移民美国八年,终于实现了“美国梦”:幸福的家庭、可爱的孩子、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然而,随后降临的意外事件,搅乱了他刚刚圆满的美国梦。许大同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子发高烧,留在家里看护孙子的爷爷因为看不懂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以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这却成了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被告上法庭,接连不断的灾难噩梦般降临,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
明白流畅的叙事,真挚自然的表演,真实尖锐的矛盾冲突,不由地让人陷入剧中不可自拔,与主人翁一同挣扎、流泪、叹息、思索,一同感受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擦出的灼热。灼热中两种文化经历了从否定到怀疑到尝试再到肯定的过程,终于互相融合,互相包容。
否 定
看完感觉还是挺感动的,演员的演技都挺到位。剧情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例如梁家辉证明爱孩子时的眼神,蒋雯丽最后得到消息的那种似哭似笑的表情。
先说缺点
1.开局大同的获奖感言,作为国人那样夸美国,仿佛美国高人一等似的,很气。
2.去医院接孩子的时候被警察说虐待孩子,竟然不问原因,太太太不合理了。
3.蒋雯丽的戏太少了,在听证会上对面律师明显是激怒大同,身为一个母亲她却不站起来反驳一下,那个福利院的女人都说那个律师在撒谎故意贬低孙悟空,大同当时很冲动,但她有理由站起来反驳。在听证会和法庭上她几乎是毫无作用。
4.产妇讲的话究竟是真的假的,他是被对面的律师贿赂了吗?
5.结尾爬水管稍微感觉有点做作。
优点也是很多的
1.铺垫很好,比如打孩子。
2.我见好多人问老霍的出场意义是什么? 剧情需要啊,没有老霍父亲就去不了警察局,那样孩子就不会受伤了。
3.很感动。 大同证明自己爱孩子的时候,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尤其是那眼神。还有父亲回北京的时候,说实话真的很感动,一点都感觉不到做作。
从揪心到难以置信,再到最终释然,这部电影有太多情节的起伏和摇摆。从电影艺术上说,它应该是成功的。一波三折,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抛开手法,最让人深思的还是关于电影里投射的文化、人性、法律和教育的问题。
文化冲突
影片最大的矛盾来源就是文化的冲突和隔阂。南橘北枳,一个在中国习以为常的医学治疗方法,到了美国就会被质疑为虐童。在中国为人处世的方法在美国也被认为不可理喻。在中国,情感的维系、熟人社会是我们办事的第一法则。
不同的文化都有其生根发芽的土壤,没有孰好孰坏之别
这个电影本身就是一个垃圾,丝毫不现实。主人公在受到指控时,显示在医院,为什么他根本不更加强烈地抗议,就像是做贼心虚似的,还一律在那里讲什么“我要带儿子回去。”他没有头脑吗?即便他可能因为曾经打了儿子一次(当着朋友面儿)有点担心,但那不是只有那一次吗?他为什么不当场强烈地抗议说你可以亲自问我的儿子我平时虐不虐待他。她却像一个没有大脑的人傻里傻乎地不知所措。我讨厌看拍得不现实的电影,因为这让我气愤。主人公太不够主动了。我讨厌主人公(还是演员的傻演技,我不清楚)的圆滑,跟个贼似的。电影太不现实了,我真讨厌它。就跟主人公是个没有头脑的白痴一样。他根本不集中于证明自己的清白,还在那里胡说乱讲。一个无罪的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火气?为什么不将老爸带过来,再将孩子带过来作证?孩子说一句“爸爸不打我(除了那一次),那次是刮痧,并没有痛,”父亲在作证,一吻合,不就成了?啊。。。我真讨厌主人公那一副令人不理解的做贼心虚模样,中国人难道都这样?都这么容易放弃?还是所有的驻美华籍都要始终看人家眼神?
Tradition or Taboo?
Clashes exist everywhere in the movie Guasha. In this film review, I am about to share my thoughts mainly from three aspects—differences of social structure, analysis of the film plots and Datong’s cultural identity.
“刮痧”2001年度佳片,关于中国和美国文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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